美国专利审查程序中的RCE
美国专利审查程序中的RCE是什么程序?RCE竟可以分为形式与实质的RCE,形式与实质有什么差异呢?本文将为您介绍美国专利审查程序中的RCE,快来一起看一看吧!
RCE 继续审查请求
(Request for Continue Examination)
申请人收到Final OA(最终审查意见)之后,通过支付一定的官费,请求专利审查委员继续进行专利申请审查。
形
式
R
C
E
在Final OA发出后,申请人理论上不能再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,若申请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,认为其修改没有产生新问题(new matter),也没有增加审查委员的检索负担(改动不大),申请人没有提出RCE+缴费,而是把它当做正常的一次答辩。
这时专利审查委员若对修改没有考虑,专利审查委员就会在Final OA之后,又下发一通OA(可能为Advisory OA),在Advisory OA中,审查员会通知申请人,Final OA的修改并没有被考虑,因为产生了新的问题。
基于审查委员没有考虑,申请人前期已经对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,以及附上了他的答辩理由。
这时申请人再进行提交RCE表单+缴费,请求专利审查委员继续进行专利申请审查,这种情形为形式上的RCE。
实
质
R
C
E
Final OA之后,申请人认为修改产生了新问题(new matter),增加了审查委员的检索负担,申请人直接提出了RCE+缴费,请求专利审查委员继续进行专利申请审查,这种情形为实质上的RC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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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号|小美走出去
2024年9月23日 1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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